中新網1月3日電 據香港中通社報道,香港入境事務處(入境處)2日公佈,一名內地女子被控一項向入境處職員作虛假申述的罪名,當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六個月。
  35歲的被告於2014年6月以旅客身份入境,在辦理入境手續期間,向入境處職員聲稱當時並沒有懷孕。被告於同年10月試圖再次入境,她當時已進入懷孕後期,入境處職員在訊問後拒絕被告入境並將她遣返內地,同時亦展開跟進調查。
  2014年11月被告於內地產子,同年12月被告再試圖入境香港,由於涉嫌於6月就其懷孕情況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,她當場被拘捕及落案起訴。被告2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,判監六個月。
  香港入境處發言人表示,根據現行法例,任何人士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,即屬違法。違例者會被檢控,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15萬元及入獄14年。
(原標題:內地女子入境香港 訛稱沒懷孕罪成被判監禁半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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